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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应届毕业生问题

发布:2010-06-22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您好,我是2010年应届毕业生。现在毕业没有找到工作,我和天津市教委人才签了人事代理,将我的人事和组织关系放到教委人才。我的户口就是天津市,一直和家人户籍放在一起,并没有变动过。我到2011年还是应届毕业生吗?如果考公务员需要到哪里开证明为应届毕业生。谢谢。

官方回答:
你好,大学生已经落实工作,派遣完成的不算应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感谢你对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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