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招考公务员资格原件审查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一部署,现将我局2011年招考公务员资格原件审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报考市区各地税局财税管理科员三、四职位的考生5月11日上午9:00—12:00进行资格原件审查。 (共18人)
2、报考市区各地税局财税管理科员一、二职位的考生5月11日下午1:30—5:00进行资格原件审查。 (共28人)
3、报考市区各地税局财税管理科员五、六、七、八职位的考生5月12日上午9:00—12:00进行资格原件审查。(共21人)
4、报考市区各地税局财税管理科员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职位的考生,以及报考东丽、津南、西青、北辰、塘沽地税局各职位的考生5月12日下午1:30—5:00进行资格原件审查。 (共26人)
5、报考汉沽、大港、武清、静海、宁河、宝坻、蓟县地税局各职位的考生5月13日上午9:00—12:00进行资格原件审查。 (共37人)
二、地点
天津市财经学校(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综合楼3楼303室。
三、相关证件
1、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学生证、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成绩单。
2、社会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成绩单。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应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相关证书或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四、要求
1、必须是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进行验证。
2、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原件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罗新勇 咨询电话:022—23303770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一部署,现将我局2011年招考公务员资格原件审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报考市区各地税局财税管理科员三、四职位的考生5月11日上午9:00—12:00进行资格原件审查。 (共18人)
2、报考市区各地税局财税管理科员一、二职位的考生5月11日下午1:30—5:00进行资格原件审查。 (共28人)
3、报考市区各地税局财税管理科员五、六、七、八职位的考生5月12日上午9:00—12:00进行资格原件审查。(共21人)
4、报考市区各地税局财税管理科员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职位的考生,以及报考东丽、津南、西青、北辰、塘沽地税局各职位的考生5月12日下午1:30—5:00进行资格原件审查。 (共26人)
5、报考汉沽、大港、武清、静海、宁河、宝坻、蓟县地税局各职位的考生5月13日上午9:00—12:00进行资格原件审查。 (共37人)
二、地点
天津市财经学校(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综合楼3楼303室。
三、相关证件
1、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学生证、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成绩单。
2、社会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成绩单。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应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相关证书或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四、要求
1、必须是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进行验证。
2、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原件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罗新勇 咨询电话:022—23303770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处
2011年5月9日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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