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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务员考试习题:法律常识(17)答案与解析

发布:2014-08-19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      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A.行为
  B.种类
  C.方法
  D.情节
  2.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给付的是(  )。
  A.支付保险金
  B.支付行政赔偿金
  C.支付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金
  D.支付行政合同违约金
  3.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  )。
  A.行政相对人
  B.行政主体
  C.国家行政机关
  D.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
  4.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各类法规的总称。我国行政法规的名称中,“规定”是指(  )。
  A.用于针对特定事件而采取的特定处置办法
  B.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
  C.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进行部分的规定
  D.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进行部分的规定
  5.
  当行政行为违法时,下列选项中,除(  )外,都拥有撤销权。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国务院
  D.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

  【答案解析】:
  1.答案: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AC
  解析:
  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它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等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如金钱或实物)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的主要形式:(1)抚恤金。(2)特定人员离退休金。(3)社会救济、福利金。(4)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5)社会养老保险金等。故正确答案为A、C。
  3.答案: A
  解析: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相对方;监督行政的对象才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故本题选A。
  4.答案: C
  解析: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中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做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条例”; 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做部分的规定,称“规定”; 对某一项行政工作做比较具体的规定,称“办法 ”。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B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 主要证据不足的;2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 违反法定程序的;4 超越职权的;5 滥用职权的。”
  可知A项的人民法院有撤销权。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关,有权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故C项也有撤销权。虽然我国法律对行政机关自身是否享有撤销权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一般认为,撤销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故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也享有撤销权。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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