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月谈》第22期
公务员申论考试归根到底是一种能力考试,尤其注重对考生理解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而这也是考生仅通过做题难以取得申论高分的原因。因此,考生唯有提高以上几方面的能力,才能达到提高申论成绩的目的。能力的提高离不开知识的积累,应试者可以通过阅读近一年来的《半月谈》、《时事资料手册》等时政刊物的方式关注思考社会热点问题来达到积累申论写作素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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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考生积累素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tjgkw.org/)将会持续更新半月谈,同时考生应结合《天津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智能升级版中申论指导进行全面复习。
以下是2014年《半月谈》第22期内容:
让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建设新境界,清晰描绘出了国家未来的法治方向和全社会的法治准则,同时法治也必将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历史经验反复证明,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既要有国家政治制度、法律体系方面的顶层创设,还要有全民遵纪守法、践行法治的行动。今天,当我国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法治规则日益完备之时,我们也要看到全民将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现实紧迫性。
当前要高度重视社会层面存在的有关法治的矛盾心态和行为:一方面埋怨别人不守法,另一方面自己却坦然违法、钻法律漏洞;一方面维护权益时把法律举过头顶,另一方面为获取利益把法律丢到脑后;领导干部说群众违法事例多,而群众说领导干部以权压法问题大;执法人员说被执法对象肆意抗法多,而被执法对象痛批执法人员乱作为……
法治建设离不开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也离不开一个国家的发展阶段,更离不开社会民众的法治素养。我们在法治国家建设取得重大成效的同时,还面临着诚信难立、权益难维护等重大考验,因此,进一步夯实法治的发展基石仍是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法治建设从来就不是在温室里进行的,而是要落到浩荡的社会变革中,发挥引领社会进步的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期,进行的一次全民族、全社会的法治建设总动员,是我国法治建设在现实基础上的一次全面推进,是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的一次重大历史跨越。
让法治成为全体中国人的最大公约数,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实上,全面法治必须是全民法治,每个公民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行动必须要落在日常行为中。
在“办事依法”中培育法治思维。有没有法治思维,并不是看一个人熟背了多少法条,而是看做决策、办事情、护权益时的行为。公权与私权在实际运行中往往有很多交集点,因此无论是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还是行使私权的每一个公民,首先要清楚公与私的界线,公权在行使中侵犯私权,就没有做到“办事依法”,而主张私权时损害公权的法定权威、法定规则,同样也不是“办事依法”。一个社会规则意识强,违法违规现象就会大大减少,反之,违法违规现象就会增多。当前,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引导每一位公民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做任何事之前,都要想一想有没有法律依据,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久而久之,法治思维就会长到心坎上。
在“遇事找法”中树立法治信仰。法律应该成为一个社会最为广泛的信仰,这种信仰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真实的而不是虚幻的,这种具体、真实的信仰尤其体现在遇到事情时的第一反应里。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事情,遇事时是找法还是找人,体现着一个社会法治信仰的强弱。从实际情况看,遇事时首先想到的不是法,而是人情、权力等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而要树立“遇事找法”的法治信仰,除了每个人的改变和努力外,整个社会的法治氛围也很重要,必须给“遇事找法”的每个个体以有力的支撑和法律保护。
在“解决问题用法”中提高对法治实践的认识。从“立法”到“用法”,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简单过程,这里面既有习惯养成的问题,还有对法治实践认识的问题。法律是严肃的,使用法律有程序、有规则、有约束,不像打个招呼、递个纸条、使个眼色那么容易,但这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绕开法律”的借口。用法是实践的过程,也是教育的过程,更是凝聚共识的过程。因此,让“解决问题用法”成为社会自觉,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攻方向之一。
在“化解矛盾靠法”中寻求法治建设最大公约数。我国仍然处在各种矛盾多发、易发的发展阶段,千方百计化解矛盾是社会服务、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矛盾千差万别,具体的化解办法也各不相同,但总体上看法治是最重要的手段。我国的法律制度设置了相应的渠道,人民群众应该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利益,这也是最值得信赖、最有稳定预期的渠道。当然,这有两个前提,一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党政部门必须带头守法、用法、护法,二是必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才能形成守法光荣和守法有责的良好风尚,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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