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方案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招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2015年7月30日至8月7日)。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招聘信息发布后,开始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2015年8月8日至8月13日)。应聘人员需填写《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本人电子简历及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能佐证自身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的照片以“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代码—姓名”为主题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drenshi@126.com 。
六、考试
(一)笔试
学院人事处审查简历后,负责通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考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我院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查看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行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及试讲(实操考核)两种方式,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查看成绩及结果。结构化面谈或试讲(实操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院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以上各环节中若产生岗位空缺,均不递补。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工作由中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和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58719573 联系人:曹老师
招聘投诉电话:58719579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27686691 联系人:邹老师
附件2: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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