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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2)

发布:2016-02-01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

小学生王某今年8岁,他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在法律上属于无效行为的是(

A.接受某基金会的助学捐赠共计50000余元。

B.参加某电影的拍摄工作获得报酬500元。

C.花费400元自行购买了老师推荐的某套学习教材。

D.将英语竞赛的50元获奖奖金捐赠给红十字会。

2.

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方已占有标的物的,自(  )时起视为标的物交付。

A.合同生效后,卖方做出支付表示

B.买方对标的物取得占有

C.买方接到对方的支付通知

D.合同生效

3.

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己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

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

4.用人机关应当在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聘任后(     )日内,根据公开招聘或招聘计划与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 30

B.45

C.60

D.90

5.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  )。

A.思想品德

B.工作能力

C.工作实绩

D.勤奋敬业

1.答案: 

解析:

民法中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默认有效行为,在货币流通手段中默认为花费数额很小的钱款。


 

2.答案: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标的物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为买方实际占有的,从买卖合同生效时视为标的物交付。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只是丧失了胜诉权,并未丧失实体权利,仍然可以以此为基础主张抵销权,但须经乙商场同意。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解析: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用人机关应当在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聘任后60日内,根据公开招聘或选聘计划与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5.答案: 

解析:

《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故正确答案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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