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11)
1.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应该是:
A.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
B.全体股东指定的法律代理人
C.公司董事长
D.公司总经理
2.李某有儿子、儿媳、孙子和未婚女儿,李某的儿子已于去年病故。依据我国《继承法》,待李某死亡时,其儿子应继承的那份遗产由下列何人代位继承:
A.李某的儿媳
B.李某的兄弟
C.李某的孙子
D.李某的女儿
3.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环顾世界各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历程,其又呈现出各自不同的发展轨迹和特点,下列有关世界主要国家的宪法的发展与历史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英国宪法的主体由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构成
B.法国是资产阶级国家中制宪最多的国家之一,共制定过15部不同的宪法,法国现行宪法为1739年颁布的《雅各宾宪法》
C.1787年的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迄今为止已经至少颁布了27个宪法修正案
D.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共颁布了四部宪法,其中现行的为1982年颁布的宪法,该部宪法迄今已经进行了四次修订
参考答案与解析:
1.A【解析】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应该是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
2.C【解析】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在本题中,李某儿子应继承的那份财产应该由李某的孙子继承。
3.B【解析】B项表述不正确,法国自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随着政治形势和阶级力量的变化,前后共制定过15部宪法。其中,1958年宪法,又称《第五共和国宪法》,是法国现行宪法。《雅各宾宪法》于1793年颁布,是法国第一部比较完整地体现资产阶级政治要求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小资产阶级和工人农民利益的宪法,但未付诸实施。A、C、D项说法均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