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录用公务员领取通知书及报到通知
关于2016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公)领取录用通知书
及报到上班的通知
及报到上班的通知
已通过原件复审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领取录用通知书、报到上班。
一、领取录用通知书
需要录用通知书的考生请于10月25日、26日上午9点至10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平区贵州路98号)A座一楼大厅领取。暂不需要此通知书的考生可于报到时一并领取。此通知书仅此一份,请考生注意留存原件。
二、报到上班
办完相关手续的考生,参公职位的考生于11月1日(周二)上午9点,公务员职位的考生于11月1日下午2点,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平区贵州路98号)A座五楼报告厅办理报到手续。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请持开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报到证报到;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请持开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介绍信报到,无法开具介绍信的请写出情况说明,持本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及个人档案报到。届时将为考生开具开往各区县局的干部介绍信,考生即可持该介绍信到区县局组织人事科报到上班。
未办完相关手续无法按时报到的考生,11月1日不用到市市场监管委报到。请于10月31日中午12点前发邮件到邮箱13342065626@189.cn,邮件题目为:报考职位+姓名+不能按时报到。办完手续后请立即联系市市场监管委人事处。
已签完三方协议未交“用人单位留存”联的考生,请于领取录用通知书或报到时一并将此联交人事处。
见此通知后,请立即回复邮件到13342065626@189.cn,回复时间不得晚于10月25日下午4点。邮件题目请按以下格式:报考职位+考生姓名。
联系电话:23370327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处
2016年10月24日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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