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67)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行使不同的职权,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是:
A.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B.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范围内进入紧急状态
C.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D.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甲带侄子外出游玩,遇地震,甲无需为侄子在地震中所受损害承担责任
B.甲用拳头殴打乙,乙将甲推倒后持刀将其扎死,乙无需为甲的死亡承担责任
C.甲、乙发生口角,对骂过程中甲欲讹诈乙而故意倒地 ,乙无需为甲因倒地所受伤害承担责任
D.甲、乙因言语不和而厮打―起,丙撞见后趁机殴打与其素来不和的甲,乙无需为丙殴打甲所造成的的损害承担责任
3.下列做法最贴近“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法律内涵要求的是:
A.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
B.地方政府在互联网上征求城市规划意见
C.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法庭裁判文书
D.交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执法过程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解析】C项正确,我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A、B两项是国务院行使的职权,D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2.B【解析】A项中,“遇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属于免责情形,因此甲无需担责,故A项说法正确。B项中,乙已经将甲推倒,此时再“持刀将其扎死”,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乙应当承担责任,故B项说法错误。C项中,甲欲讹诈乙故意倒地,即“甲倒地”是自己造成的,与乙没有因果关系,乙无需担责,故C项说法正确。D项中,丙殴打甲的行为与乙没有关联,乙无需担责,故D项说法正确。本题是选非题,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3.C【解析】“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意思是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A项错误,此项是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是畅通监督渠道的行为,它架起了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但并未体现题干提到的法律内涵,排除;B项错误,明显与题干无关,征求城市规划意见,是民主的体现,不能体现“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的法律内涵,排除;C项正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完善“司法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裁判文书的公示对司法公正无疑有一种保证和促进作用。正所谓“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需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裁判文书是对当事人争议焦点、辩论观点的归纳,是对法院裁判观点形成的逻辑阐释,是司法过程的最终载体。故裁判文书公示不仅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也将法院的司法过程、司法结果置于社会所有公众的监督、审视之下,接受公众的评判。D项错误,此项是是行政机关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的监督,不能体现题干提到的法律内涵,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