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82)
1.下列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B.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此,行政机关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C.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D.国务院的法定会议形式分为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办公会议
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
A.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行为相适应
B.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个人情况(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C.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
D.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3.根据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相关规定,录用担任( )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A.科员以上
B.主任科员以上
C.科员以下
D.主任科员以下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解析】A项错误,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只有享有法定权限的法定机关或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可以实施行政处罚;B项错误,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通常情况下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但并不代表原告人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D项错误,国务院法定会议只包括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不包括办公会议。
2.D【解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3.D【解析】《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