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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104)

发布:2017-02-21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因张三不偿还一年前的十万元现金借款(利率5%),李四将其诉至法院,但李四丢失了借条原件,面临败诉的风险,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张三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下列法谚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
   
    A.无救济,即无权利
   
    B.法者,定纷止争也
   
    C.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D.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2.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在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了____________信息。
   
    A.家庭
   
    B.指纹
   
    C.婚姻
   
    D.民族
   
    3.下列法律现象与概念对应错误的是:
   
    A.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自由裁量权
   
    B.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合同
   
    C.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物权
   
    D.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疑罪从无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解析】英国法学家麦克莱有句至理名言,“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张三从拒不偿还到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这都体现了人性的善,在调解下解决了纷争,体现了“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一调解精神。A、B、D三项都不是调解精神,是法的精神和举证责任原则。
   
    2.B【解析】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第1款修改为:“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关。”第3条增加1款,作为第3款:“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即在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了指纹信息。
   
    3.A【解析】A项错误,“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对应“原心定罪”,其内容是在审判中重点考查犯罪者的动机是否合乎儒家道德,如不合乎,必须严惩;如合乎,虽犯法亦可从轻论处。这一审判原则从道德至上的立场出发,过分强调了犯罪者的主观动机而相对忽视了犯罪的客观事实,从而为酷吏任意处置罪犯打开了方便之门。由此可知A项法律现象与概念对应错误。B项正确,“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对应的是合同。主要由于书契在买卖交易中又称为“质剂”,在古代使用简牍书写时,总是将交易内容一式两份同时写在简牍两边,然后从中间破别开来,两家各得其一,检验时两片验之相合称为契合。C项正确,“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人们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这是法家的思想,主要强调法律,尤其是物权的作用。D项正确,“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出自《尚书》,基本含义是,在处理两可的疑难案件时,宁可偏宽不依常法,也不能错杀无辜。此概念源自西周,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的谨慎,防止错杀无辜,凡是疑难案件,都采取了从轻处断或赦免的办法。这就是中国古代“疑罪从无”法律思想的一个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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