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108)
1.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经满5年。根据我过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2.下列与某食品厂相关的做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是:
A.该厂无需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付费
B.该厂退休职工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C.该厂配备了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D.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到该厂采集样品无需支付费用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肖某明知自己的自行车车闸不好使,却自以为技术过硬而飞速行驶,当行至一交叉路口时,将一幼儿当场撞死,肖某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犯罪
B.某单位犯行贿罪,应依法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
C.吴某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吴某不得行使选举权
D.某公司承诺向灾区捐款,该公司可以在交付捐款前撤销承诺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本题考查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自然人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有关规定。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5年,同时符合申请宣告失踪和死亡的法定条件,依“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的法理,其配偶乙可以择一申请。民诉法并未规定申请的先后顺序,依“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的法理,乙可择一申请。A、B、C项表述错误,应排除。
2.D【解析】《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而D项是“采集样品无需支付费用”,是错误的做法。其他选项都是正确的做法,本题是选非题,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3.B【解析】A项错误,肖某的行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因为他主观上对撞死幼儿的行为没有持放任的态度,不属于间接故意;B项正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C项错误,公民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D项错误,对公益、慈善性事业的捐款、捐赠,承诺不能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