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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132)

发布:2017-03-14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在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了(  )信息。
   
    A.家庭
   
    B.指纹
   
    C.婚姻
   
    D.民族
   
    2.下列哪种情形最可能实行一审终审:
   
    A.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提出反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B.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
   
    C.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D.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3.某县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①某食品厂生产腐竹时非法添加硼砂被当场查获,县工商局以证据确凿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不再另行举行听证会;②县矿业公司将含镉的工业废渣倾倒入河,造成河水镉浓度超标,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分别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和5万元;③县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某火锅店使用过期牛油,遂派一工作人员前往检查,对牛油进行查封、送检。
   
    上述县直单位做法妥当的是:
   
    A.县工商局
   
    B.县环保局
   
    C.县水利局
   
    D.县卫生局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第1款修改为:“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关。”第3条增加1款,作为第3款:“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即在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了指纹信息。
   
    2.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D项符合。
   
    3.B【解析】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三)吊销、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可知①句中工商局的做法不妥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可知②句中罚款应由县环保局决定,县水利局做法不对。根据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应不少于2人,穿戴制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及检查依据,告知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可知③句中县卫生局做法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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