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146)
1.公务员交流的范围不包括( )。
A.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B.人民团体
C.群众团体
D.集体会议
2.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 )。
A.立法
B.执法
C.司法
D.道德
3.某保安公司与湖南省邵东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协议,以每月7.5万元的承包费,在夜里10点到次日早6点,为县城区提供有偿治安巡逻服务。“转包”治安权这一事件说明了:
A.因地制宜地维护治安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B.保安巡逻是治安防控的协助力量
C.社会治安需要综合治理
D.某些行政执法部门缺乏法制观念,滥用权力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2.C【解析】习近平主席2014年7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由上述讲话内容可知,C项表述正确,此外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者产生和发生效力的时间阶段来说C也是最后的。
3.D【解析】宪政社会,公民向政府支付赋税,就是为了“购买”包括警察在内的政府部门的公共安全与服务,如果这种安全与服务可以转包,警察存在的合法性便无存。即便是协议下的转包,承包方也不能获得执法权主体资格。执法权是公民以立法的方式授予政府部门,在未取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转嫁给另一方,否则即是一种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