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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发布:2017-05-12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即将组织实施2017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市级机关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面试时间为6月10日至11日
  区级机关及垂直管理机关面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5日
  具体的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负责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或直接到所报考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体测)。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21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三、缴纳面试考务费
  缴纳面试考务费时间为6月6日8:00至6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缴费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注:参加6月10日、11日和参加6月24日、25日面试的报考人员均须在上述时间缴费,逾期不能缴费。)已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低保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面试考务费,可直接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心理素质测试
  招录机关如需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报考人员需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及缴费方式由招录机关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未携带规定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阶段各项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结束7日后,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用户名、密码查询面试成绩(此功能在查询面试成绩阶段方可使用)或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考务咨询电话:23394926、12333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83606214
  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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