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7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 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成立于2014年7月,是市科协直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拥有专职、专业的工作团队,是天津市科协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新要求,开展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的窗口单位,是面向全市科技型企业、大学生创业者和科技工作者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双创中心充分发挥科协组织智力密集、人才荟萃、学科齐全、联系广泛的优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发展、科技工作者创办领办企业提供服务。
2015-2016年,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先后承接了2015年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15年中国科协科技信息推广应用服务项目,2015年中国科协一线创新工程师培养项目,2015年中国科协知识产权战略巡讲项目,2016年中国科协科技信息企业推广应用服务项目,2016年中国科协一线创新工程师培养与实践项目等。2017年,通过招投标承接了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的两个项目:2017年科技信息企业推广应用项目(100万)和2017年创新方法大赛(70万),并与中国技术创业协会联合举办创业孵化投资培训。
二、 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专技岗(会计)1人
从事会计岗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与审计类相关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30周岁以下,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水平,2年以上工作经历,本市户口,具有会计师执业资格,具有企、事业单位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熟悉融投资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专技岗(工程师)1人
从事网站建设与运行维护,线上线下创新创业服务的宣传和推广,微信公众号管理。新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30周岁以下,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水平,2年以上工作经历,本市户口,具有新闻宣传相关工作经历。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在具备附件1中规定的相应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1.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官网
(http://www.tjcxcy.com/)
2.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4日8:00-5月30日16:00,同时进行网报资格审核。
2.报名方式
填写指定的报名登记表,连同岗位要求所需佐证材料(PDF扫描件)以及电子版照片(1寸或2寸,jpg格式,大于或等于8KB,红、蓝、白底)打包发至邮箱tjsczxzp@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包名称为“姓名+岗位名称”。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资格审查及缴费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招聘单位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对考生提出的政策咨询问题进行解答。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用人单位将通过邮箱进行反馈“是否通过报名审核”,请及时关注联络邮箱,笔试费用为90元,缴费时间及方式待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6月9日9:00-16:00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9号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二)笔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重点测试专业知识、职业能力等。试卷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6月22日起即可登录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tjcxcy.com/),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外语水平成绩单、与岗位对应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复审地点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打印面试准考证
时间:7月12日8:00-7月14日16:00
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面试
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在市科协的指导下组织面试工作。
面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8:00,面试缴费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7月25日起即可登录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tjcxcy.com/)查询总成绩。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察以查阅本人档案和现单位工作表现调查形式为主。
考察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备案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3219471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7121688
附件1:招聘计划
附件2:考生报名登记表-专技岗(会计)
附件3:考生报名登记表-专技岗(工程师)
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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