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招聘公告
2017年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8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精神,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培养成人高等、中专学历人才,为社会和建设行业提供相关岗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相关技术服务及党校系统人才的培养(函授)、培训。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师岗。
招聘岗位职责:负责教学及教学管理。
(二)招聘数量:3名,其中:结构工程专业2名;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1名。
(三)招聘对象:招聘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 遵守宪法和法律;
㈢ 具有良好的品行;
㈣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㈤ 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㈠ 受过刑事处罚的;
㈡ 受过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㈢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方案于2017年5月 31日至6月9日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网站(www.tjjgjt.cn)和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网站(www.tjjgzd.com.cn)同时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 6月12日至 6月18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tjjgzddt@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 。
联系人: 毛德宝
联系电话:60962606 23015817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部门整理应聘人员信息,经学校审核后,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且符合学校岗位需要的应聘人员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
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3、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或考核
考试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8号)的要求,成立笔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本学校党政领导、人事、纪检监察和有关专家等人员组成,负责实施笔试工作。
笔试方式:闭卷
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tjjgzd.com.cn)和公示栏统一公布。
2、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
面试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的要求,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测评要素、抽选考官、组织面试,面试由集团纪律监督工作小组与本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所学专业和所授课程专业内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
3、总成绩计算方法与发布
考核总成绩以百分为满分。笔试成绩以卷面考试成绩为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以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的专家组集体评议结果为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考核总成绩。总成绩确定后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示栏公布考生成绩,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具体开始发布时间另行确定。考生也可登录学校网站(www.tjjgzd.com.cn)查询成绩。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对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正式聘用。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60962606 23015817
举报投拆电话:5839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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