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招聘拟聘用公示(第二批)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300052
电话:022-6036287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原标题: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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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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