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三季度天津西青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335人)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不限户口,其他岗位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2.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14日至1999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并需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和住宿问题;其中,西青区开发区管委会岗位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要求形象好,气质佳,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皮肤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要求24小时驻队,实行军事化管理,上10天,休息5天模式,上下半年各10天年假,工作时间包吃包住,要求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8.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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