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津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65人)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咨询时间: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8月10日—8月11日,8月14日—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