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27所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8月8日-8月1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市卫生计生委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300070)
电话:022-23337653
联系人:董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公示单位名称:天津市安定医院、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海河医院、天津市和平保育院(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幼儿园)、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急救中心、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天津市健康教育中心、天津市结核病控制中心、天津市口腔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天津医院、天津市卫生计生发展研究中心、天津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和交流服务中心、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职防院、天津市眼科医院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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