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招聘公告
2017年8月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8:00-2017年9月17日16:00。笔试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上午:《职业能力测验》,下午:《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8月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2017年8月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招聘公告
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市属事业单位。学校地处北辰区。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7年8月拟招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及薪酬待遇
具体专业及技能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信息发布
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信息发布时间、方式等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内容为准。
六、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为应、往届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及以上,具有硕士学位(详见招聘计划表中,岗位的具体要求);
(3)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涉嫌违法违纪的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3、报名方式: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岗位招聘计划等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8:00-2017年9月17日16:00。
(二)资格条件审查、网上缴费
1.按照报名条件,学校于2017年9月11日8:00-2017年9月18日16:00对报名者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审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于2017年9月11日8:00-2017年9月19日16:00进行网上缴费。
3.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统计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由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4.改报时间、方式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
5.通过网上资格条件审查并已缴费考生,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于2017年10月10日8:00开始下载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具体考试大纲、地点等内容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内容为准。
2.笔试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上午:《职业能力测验》,下午:《综合知识》。
2.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阅卷,于2017年11月1日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站与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张榜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1.学校于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8日。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曾获得职称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6)在招聘计划中明确工作经历年限的岗位,应提供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相关材料原件;
(7)《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份。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不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出示的相关证件原件与报名时登记有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1.通过本校复审合格人员,通知其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2017年11月19日。
2.进入面试考生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于2017年11月15日8:00-2017年11月17日16:00进行网上缴费,并下载面试准考证。
3.此次招聘为党校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设置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管理岗位不参加此次专业考试)
(1)教学实践能力考核(试讲一堂课)
教学实践能力考核重点测试考生教学任务中重难点的处理方法,实践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培养前途等。
(2)教学实践能力考核由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组织于11月13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题目由学校统一公示,此环节通过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不需网上缴费。
4.成绩核算
(1)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岗位要求,采用教学实践能力考核、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60%、40%。
(2)管理岗位
根据岗位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100%。
5.中共天津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成立面试招聘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七人。
(六)成绩公布
1.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
2.于2017年12月1日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张榜同时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3总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人员,不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七)体检和政治审查
1.根据招聘指标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总成绩公示后第三个工作日,由本校对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本校按规定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政治审查材料原件或政治审查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政治审查。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详见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tj.hrss.gov.cn、或学校网页“http://www.tjmvti.cn--人事处--公开招聘”专栏。
(九)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办理聘用手续
市人社局审批后,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报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已签协议等均无效。终止聘用程序,取消考核与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约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可登陆:学校网页“http://www.tjmvti.cn--人事处--公开招聘”专栏查询,监督电话:022-26983738。
(四)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联系人:邓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22-26987939。
注:网上报名、笔试考试、面试考试、成绩发布时间如遇变更,以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时间为准。
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
二〇一七年八月六日
附件一:《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暂未发布
附件二:《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暂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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