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好事都和天津人有关,其中有你受益的吗?
这些好事都和天津人有关,其中有你受益的吗?快来看看吧!
天津市
1.八项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从市人力资源社保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生活水平,日前,本市调整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八项工伤保险待遇,惠及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1.08万人。其中,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增幅7.5%,调整后人均伤残津贴达到3299元。
2.天津地铁全有信号
近来,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对全线网的网络信号设备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经过一年的努力,实现了地铁1、2、3、6号线和轻轨9号线网络覆盖的重大突破,彻底解决了地铁、轻轨行进过程中信号卡、慢的困扰。这也标志着天津轨道交通进入4G网络时代。
3.家庭医生签约已完成161.9万人次
今年6月1日,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签约161.9万人次,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签约78.5万人次,居民到基层就诊趋势初步形成。
4.天津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上涨
2018年度天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人均增加30元,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成年居民低、中、高档和学生儿童档分别提高30元、60元、90元和30元,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此外,天津市人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知》。自9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于每月8日前到分中心申报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人单位及个人参保人员应于每月18日前足额缴纳社保费。(详情)
5.国内长途和漫游费已经取消
9月1日起,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用户国内接听、拨打电话不再收取漫游费,只收取套餐内规定费用。这比原计划的10月1日提前一个月实施。
6.天津105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满足本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105家事业单位近日将公开招聘,共计划招聘383人(查看公告)。
7.看病便宜了!天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自9月1日起,天津取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医用耗材加成。患者整体负担,特别是使用高值耗材的患者负担会明显减轻。此次改革方案在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中央驻津医院、部队、武警医院、企事业单位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
8.明年津城建成15分钟健身圈
本届全运会47座比赛场馆分布全市多个区,与打造“十五分钟健身圈”密切联系。预计到明年,本市健身公园将进一步完善,市民最多步行15分钟,就能找到健身圈。
9.天津要开海喽
为期4个月的休渔养海结束,9月1日正式开海,从9月3日开始大批量的海产品正式上市。首批登陆天津市场的本地海鲜以皮皮虾为主,还有梭子蟹、海红、鲶鱼和海螺。本次开海后的海货价格较往年偏低,皮皮虾约10块一斤、海蟹不到20块一斤、海螺8块钱一斤。
10.汽车报废补贴来了!
2008年7月1日(不含)前在本市注册登记并符合市环保部门公布的车型范围内的汽油车(指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小型、微型客车及轻型、微型货车),经拆解公司拆解报废后的可享受补贴。补贴办理时间:2017年9月16日至2018年3月31日。
11.9月1日起社保申报缴费时间有新规
天津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知》,自9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于每月8日前到分中心申报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人单位及个人参保人员应于每月18日前足额缴纳社保费。
12.天津简化居住证办理流程
2017年9月1日起,在津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时,不再要求提供照片。如对制证照片有特殊要求或全国人口信息库中无照片的群众,可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见附件)提供光盘介质的电子照片。另外,对《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13.乘高铁,天津4小时可到上海
中国铁总宣布,全国铁路将于9月21日进行调图。届时,“复兴号”将在京沪高铁率先实现350㎞/h时速运营,我国成为世界上高铁商业运营速度最高的国家。其中,有1对共2趟列车停靠天津南站,分别是G5次和G7次。
下行G5次7:00由北京南始发,7:31停靠天津南,11:34终到上海虹桥,天津南到上海虹桥4小时01分;上行G8次列车,19:00由上海虹桥站始发,22:59停靠天津南,返程运行时间已经跨入4小时大关,运行时间仅为3小时59分。
14.再闹“蒜你狠”咋办?别怕,政府给发补贴!
近日,市政府召开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贯彻“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天津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如开展“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菜价过高时发放低收入人群补贴等,让市民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国 内
1.我国将推广一批具备复制条件的支持创新改革举措
8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将目前比较成熟、已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若干项改革举措在更大范围内实施,绝大部分推向全国。主要包括更有针对性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高层次或紧缺人才,拓宽外籍人才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渠道,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
2.确定促进发展的措施 推动健康服务业迈大步
8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要求,要增强发展健康服务业的紧迫感,研究制定健康产业发展行动纲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卫生计生委要牵头尽快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加大医疗、护理、康复等短缺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利用社会力量补齐健康服务短板。财税部门要抓紧研究调整社会办医疗、养老企业所得税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3.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北上广等13城带头
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试点预计将在2020年年底之前结束。试点方案提出,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出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4.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方降1角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各省(区、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每年约700亿立方米,以此测算,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元,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70亿元左右。如果考虑对市场化定价天然气的带动影响,占国内消费总量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降价总额可达160亿元以上。
5.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明年底将基本完成改制移交
国务院国资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六部门近日联合制定和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工作。鼓励国有企业继续举办职业院校,对其举办的普通学校(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普通高校等)移交地方,继续由国有企业举办或为主举办的医疗机构坚持非营利性原则,集中运营管理。
6.义务教育三科统编教材9月1日起全国使用
教育部统一组织新编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于9月1日在全国投入使用。根据三科教材统编统用、3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2017年秋季学期,全国所有地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统编教材,2018年覆盖小学初中一、二年级,2019年所有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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