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外国语大学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公告(2人)
2017天津外国语大学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公告(2人)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高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17年10月12日在学校(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www.tjmec.gov.cn)门户网站对外发布。
二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 有较高政治素养;
3.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管理;
4.少数民族,熟练掌握汉语和维吾尔语;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2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30天),报名截止时间以学校(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将一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一张电子版生活照(jpg格式)、个人简历(学习经历从初中开始填写)、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到天津外国语大学人事处邮箱,邮箱为:tianwai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
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报名环节结束。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及面试考核形式等见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费用自理。未按规定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将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周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领导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2-23284236
监督电话:022-2328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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