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公安河东分局招聘社区专职治安辅助人员职位表(107人)
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需要,全面推进社区警务改革,公安河东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治安辅助人员(劳务派遣制),社区专职治安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专职治安辅助人员107名。
具体招聘计划见下表:
工作区 | 招聘人数 | 总人数 | ||
河东区 | 面向社会 | 面向复转军人 | ||
62名 (男) | 15名(女) | 30名 (男) | 107名 | |
招聘对象 | 具有天津市户籍的人员。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在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0月27日至1982年10月27日之间出生),女性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原则上170cm以上,女性身高原则上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吸毒史、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传染性疾病等其它招录人民警察的相关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院校及以上学历(复员转业军人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计算机;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中共党员、被天津市、区见义勇为协会认定为见义勇为的人员、公安政法院校毕业人员优先考虑。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2、曾受开除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聘为辅警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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