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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公告

发布:2017-11-14 14:33:58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公告已公布,报名、缴费时间:11月13日9:00—11月19日18:00;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公告公布如下:
  2017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按照《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和我市共青团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加强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民非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
  (详见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
  4、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3日后至1999年11月13日前出生);
  5、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水平;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中共党员;
  2、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
  5、持有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6、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7、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
  8、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1、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入口】
  2、网址:www.tjhrfz.com
  3、报名、缴费时间:11月13日9:00—11月19日18:00;
  4、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45/科,两门科目)。
  5、其它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报名信息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3)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7年11月13日—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1号楼50号窗口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四、笔试、资格审查、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每科目100分制。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1月23日9:00-11月24日18:00。
  笔试准考证下载网址: www.tjhrfz.com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11月25日
  上午:08:00~09:30 《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招聘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可于12月2日—12月4日登录报名网址:www.tjhrfz.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事项。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审后即退,复印件留存。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12月5日—12月6日,9:00-11:30,13:30-17:00。
  资格复审地址: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1号楼50号窗口。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中旬。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进入面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五、体检和公示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面试复试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址:www.tjhrfz.com,查询相关内容。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将在报名网址:www.tjhrfz.com,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到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安排的岗位工作。
  七、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等事宜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考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范围以《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精编教材编委会编著,企业管理出版社2016年8月第一版)、《青少年社会工作》(陆士桢 王玥著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第3版)为准。
  咨询电话:24214162、2331798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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