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公告
2018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8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始建于1947年的天津一中,是一所朴实敬德、人才辈出的全国知名学府,全国首批示范性高中、市教委直属重点完全中学。拥有特级教师、国务院特贴专家、天津市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教师、市区级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60余人。学校以“按照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每一个学生的需求与发展创设优质环境,使之逐步形成可持续成功与恒久幸福人生的重要品质”为办学理念,以“高尚的品德、健康的身心、出色的能力、服务的精神”为培养目标,以“礼貌、诚实、感恩、爱心、责任、自尊、自强、乐群、善学、尚新”为育人内容,培养出一大批国际奥林匹克金牌得主等拔尖创新人才,中高考成绩名列全市前茅。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8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8年拟招聘教师5人,其中中学英语2人,数学、生物各1人,会计1人。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教师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会计岗位除外);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8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新教师计划及基本要求》。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上报《增人计划表》,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tjmec.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2017年 11月27日- 12月1 日,截止时间为12月1日下午24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有关链接报名。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2.网上审核与缴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准备参加资格面审和笔试。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截止时间为12月4日下午5点)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公布。
(四)资格面审与考试
1.笔试:( 12月 9 日)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公布。
2.资格复审(12 月 13 日,8:30-12:0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在校证明(注明是否能如期毕业),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学生证。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详见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
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考生将抽到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然后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试讲和答辩情况给出分数;这部分总分为100分,低于及格线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第一阶段面试分数与笔试分数按5:5比例加权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
第二阶段是进班授课,进入本阶段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我校要求,事先准备授课内容,面向教学班级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给出分数。本阶段总分为100分,第二阶段面试与第一阶段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出面试成绩,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第二阶段的成绩计为零。
4.计分:面试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总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公布。
(五)体检(2018年1月上旬)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考察(2018年3月份)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2018年3月)
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批与备案(2018年 3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结束一周内将招聘人员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8年7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8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4388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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