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行测定义判断每日一练(3)
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暂未启动,根据近年来天津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预计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预计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天津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生可根据考试相关科目提早做好复习准备工作。天津公务员考试历年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备考。
接下来完成1--5题!
1.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
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2.
错觉是指人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客观事物产生的某种受到歪曲的知觉。
请问下面哪一项属于错觉?( )
A.饮鸩止渴
B.望尘而拜
C.草木皆兵
D.无风起浪
3.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自己的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和识别性工商业显著标记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知识产权的是( )。
A.福州百年老字号“同利”肉燕制作方法
B.外国人杰克在中国留学期间出版的小说《美丽的故乡》
C.教师甲英语学习的教学方法
D.甲企业的技术员乙利用业余时间研发了汽车节油装置,申请了发明专利
4.
流动偏好:凯恩斯提出的一种人们以货币的形式保持一部分资产的愿望和偏爱,它是一种心理动机,是人们为了应付日常开支、意外开支和在适当的时机投机牟利活动需要而愿意手头持有现金的倾向。
下列现象不属于流动偏好的一项是( )。
A.银行一再降息,全国的储蓄率仍然很高
B.为了孩子将来上大学,金明从结婚后就开始为孩子存款
C.最近一段时间来,股市形势一直不好,许多股民纷纷退出股市
D.李明平时勤俭节约不乱花钱是怕突如其来的下岗后的拮据
5.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及以上为了多次实施某一种犯罪或数种犯罪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下列不属于犯罪集团的是( )。
A.某国为了颠覆我国,派遣了一个几十人的间谍组织,不断窃取我国机密情报
B.李、王、钟三人因多次结伙行盗被抓获
C.王某出狱后不思悔改,纠集当地地痞10余人,继续欺男霸女,横行乡里,终因罪恶昭彰而伏法落网
D.在审查一件腐败案件时,牵涉出来的人数达两百之多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B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关键词强调“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D项均已经有既定的犯罪事实,不符合定义。A项中甲虽然最后没有参加但他是共犯,属于犯罪既遂;D项中,甲“连开两枪”已经实施了犯罪,属于犯罪中止;C项中甲已经开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但在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之前自动放弃犯罪意图,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B项是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符合定义。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C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关键词强调“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客观事物”产生的“某种受到歪曲的知觉”。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饮鸩止渴”中当事人明知道是“鸩”,因此不存在“某种受到歪曲的知觉”,A错误。“望尘而拜”意为迎候有权势的人,看见车扬起的尘土就下拜,这其中并不存在“对客观事物”产生的“某种受到歪曲的知觉”,B错误。“草木皆兵”是在惊慌时,把客观存在的“草木”当作了“敌兵”,这是“对客观事物”产生的“某种受到歪曲的知觉”,C正确。“无风起浪”意为平白无故地生出是非,因此根本不存在“客观事物”,D错误。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C
解析: C项教师甲对英语学习的教学方法不享有专有权,不符合定义。故选C。
4.答案: C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关键词强调“以货币形式”、“应付日常开支、意外开支和投机牟利活动”且“保持资产”。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储蓄率”是保持资产的行为;B项是为了应付日常开支的存现情况;D项是应付意外开支的存现情况。只有C项是“规避风险”的行为,不符合定义。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D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定义强调“多次实施某一种犯罪或数种犯罪”、“犯罪组织”。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几十人的间谍组织”、B项“三人因多次结伙行盗”以及C项“纠集当地地痞10余人继续欺男霸女”均体现作为“犯罪组织”,“多次实施某一种犯罪或数种犯罪”。而D项腐败案件“牵涉出来的人数达两百之多”不属于“犯罪组织”,不符合定义。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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