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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8-03-16 14:32:06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9:00开始至3月30日18:00结束。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升河西区卫生计生系统人员素质,满足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河西区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创新的精神拓宽识人、选人渠道,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为河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或综合院校医学院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4、应聘人员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助产)专业可为全日制脱产专科以上学历;
  5、具有本科学历、护理(助产)专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7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以
  后出生),具有中级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6、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8、所需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人员。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河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3月15日起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河西政务网:http:/www.tjhx.gov.cn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1、报名、缴费: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9:00开始至3月30日18:00结束。
  缴费时间:2018年3月26日9:00开始至4月1日18:00结束。
  改报时间:2018年4月3日9:00开始至16:00结束。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特别紧缺的专业与岗位,经报区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审核通过且
  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
  河西区卫计委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保证报考人员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11日9:00--2017年4月13日18:00。
  (三)考试
  1.笔试:
  卫生专业岗位考试科目:《医学综合知识》
  幼师教育岗位考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
  上午:09:00—11:00医学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1)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在笔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席任一科目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24日9:00登录报名网址或到河西区卫计委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于2018年4月26日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河西区人社局和河西区卫计委联合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1)报名表一份,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药师、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7)教育部或天津市教委人才提供的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下载面试准考证,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09日9:00至2018年5月10日16:00。
  3.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面试由河西区人社局和河西区卫计委联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4.计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五)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河西区人社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对公开招聘人员进行审核、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河西区人社局、河西区卫计委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政策咨询电话:022-23278129
  监 督 电 话:022-23278783
  附件:《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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