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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80人)

发布:2018-04-17 10:40:50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80人)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80人)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进行招聘(“985”、“211”院校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其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岗位还可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对应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外省市户籍须应届毕业生,且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6、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附: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xls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二0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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