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工业职业学院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招聘公告
22018天津工业职业学院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招聘:1人。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8:00-7月5日16: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8天津工业职业学院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招聘公告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地处北辰区(原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设施齐备先进,现有在校生4500余人。学院设冶金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智能技术系、经济管理工程系、基础课部、体育部、思政课部等八个教学系(部)。近年来学院分别获得"市级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市级劳动模范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是天津市高等职业学院提升办学水平示范校建设单位。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职能部门--人事处--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mvti.cn”及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tjyj.com”对外发布。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6月27日。
招聘岗位设计表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地处北辰区(原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设施齐备先进,现有在校生4500余人。学院设冶金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智能技术系、经济管理工程系、基础课部、体育部、思政课部等八个教学系(部)。近年来学院分别获得"市级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市级劳动模范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是天津市高等职业学院提升办学水平示范校建设单位。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职能部门--人事处--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mvti.cn”及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tjyj.com”对外发布。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6月27日。
招聘岗位设计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较高政治素养;
3.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管理;
4.维吾尔族,熟练掌握维吾尔语;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8:00-7月5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详见学院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有意应聘者,填写《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并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等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TJYJXY26987939@163.COM。
资格初审:按照报名条件,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在结束报名两个工作日后下发复审通知,确定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详见学院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 。
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7月13日前,将材料发至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曾获得职称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级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6)《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学院根据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报名环节结束。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及面试考核形式等见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单位组织应聘部门负责人对拟聘用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岗位职责与工作能力的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周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领导班子领导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院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拟聘人员纳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约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邓老师、胡老师
咨询电话:022-26987939
监督电话:022-26983738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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