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 事业单位综合知识 >> 法律

2019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 56

发布:2018-11-12 16:03:59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法律知识是天津公务员要具备的,而这些内容在考试中都会有所体现。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对法律知识题型进行了整理罗列,以便考生更好的复习。
  在复习开始之初建议考生们选用权威出版社出版的省考教材,这不仅是保证了书的质量更保证考生的复习效果。全面备考天津公务员资料详见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用书(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订购)。现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结合天津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为考生选出部分习题供考生练习。

  1.当事人因以下协议发生争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是:
  A.商品房买卖协议
  B.收养协议
  C.赠与协议
  D.政府采购协议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肖某明知自己的自行车车闸不好使,却自以为技术过硬而飞速行驶,当行至一交叉路口时,将一幼儿当场撞死,肖某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犯罪
  B.某单位犯行贿罪,应依法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
  C.吴某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吴某不得行使选举权
  D.某公司承诺向灾区捐款,该公司可以在交付捐款前撤销承诺
 
  3.下列行为侵犯到他人知识产权的是:
  A.甲模仿某知名作家的写作风格创作小说并以该作家名字公开发表
  B.甲因无法分辨真假销售某高仿皮具,但未给商标权利人造成损失
  C.甲开发“A之C”游戏并公开销售,但“AC”商标的权利人是乙
  D.甲申请注册“AC”琴行,“AC”二字与某知名电脑商标完全重合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合同法是债权法的内容,合同只能用来调整财产关系而不能调整人身关系。在四个选项中,商品房买卖协议、赠与协议、政府采购协议都只是牵涉财产,唯独收养协议与人身关系相关,不能适用合同法。
  2.B【解析】A项错误,肖某的行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因为他主观上对撞死幼儿的行为没有持放任的态度,不属于间接故意;B项正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C项错误,公民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D项错误,对公益、慈善性事业的捐款、捐赠,承诺不能撤销。
  3.B【解析】A项为强干扰项,甲侵犯的是知名作家的姓名权,并不构成侵犯著作权。B项正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无法分辨真假,且未给商标权利人造成损失,仅仅表明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不构成侵权,应当停止销售。C项不选,“A之C”与“AC”商标区别明显,不构成侵权。D项不选,甲申请注册“AC”琴行,仅仅是“申请注册”,并未实质侵犯某知名电脑商标持有人的权利。其次,商标注册也区分类别,琴行与电脑商标属于不同类别。因此不构成侵权。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t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