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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对象及条件(1035人)

发布:2018-12-26 10:51:30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天津市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对象及条件已公布。本次天津市计划面向全国招录1035名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8:00至1月16日18: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市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全国开展,不限天津市户籍,招录对象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各区根据招录计划数,按照8:2比例分别设置职位一(适合男性)、职位二(适合女性)等招录职位,具体要求及招录人数详见职位表。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专接(升)本毕业生等。
  4.中共正式党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至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热爱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即可录用,不占用全市招录名额。
 
  天津原籍考生不得报考本人出生地和父母工作所在区的职位,实行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其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
 
  相关链接:2019天津市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10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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