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宪法常识
第1条 世界上第一部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
第2条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年美王宪法
第3条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法国1791年宪法
第4条 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18苏俄宪法
第5条 我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第6条 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宪法: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7条 国家宪法日:12月4日
第8条 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 4.权力制约原则
第9条 宪法的渊源:1.宪法典;2.宪法性法律 ;3.宪法惯例;4.宪法判例 ;5.国际条约
第10条 我国宪法的渊源:1.宪法典;2.宪法性法律;3.宪法惯例;4.国际条约
第11条 宪法典旳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第12条 我国宪法典的结构:序言,正文
第13条 新中国四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第14条 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四次宪法修正案:1988年修正案、1993年修正案、1999年修正案、2004年修正案
第15条 1988年宪法第2修正案:私营经济是补充,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管理
第16条 1988年宪法第2修正案:允许出租、转让土地的使用权
第17条 1993年宪法第3修正案: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改革开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
第18条 1993年宪法第7修正案: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第19条 1993年宪法第11修正案:县级人大任期从三年改为五年
第20条 1999年宪法第12修正案: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
第21条 1999年宪法第13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22条 1999年宪法第16修正案: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23条 2004年宪法第18修正案: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24条 2004年宪法第19修正案: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社会主义建设者”
第25条 2004年宪法第20修正案: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或征用土地并给与补偿
第26条 2004年宪法第21修正案: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非公有制经济达行鼓励、支持、引导、监督、管理
第27条 2004年宪法第22修正案: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或征用公民私有财产并给予补偿
第28条 2004年宪法第23修正案: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29条 2004年宪法第24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30条 2004年宪法第25修正案:全国人大中增加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人大代表
第31条 2004年宪法第26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中的“戒严”改为“紧急状态”
第32条 200年宪法第27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戒严令”改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第33条 2004年宪法第28修正案: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
第34条 2004年宪法第29修正案:国务院职权中的“戒严”改为“紧急状态”
第35条 2004年宪法第30修正案:乡级人大任期从三年改为五年
第36条 2004年宪法第31修正案:增加《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