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公告
2019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公告已公布。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5日(周六)8:00至1月9日(周三)16: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年1月2日
2019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公告
原标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参加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做好双一流高校招聘工作,按照《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关于举办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3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本次专项引才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主要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招聘、选拔各类人才的社会化考试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人才素质测评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人,主要从事命题及命题管理工作。招聘对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应(往)届博士后、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2019年7月底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数量、简介、条件等详见单位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从2019年1月2日(周三)起,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单位网站(www.tjkpzx.com)进行岗位查询。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报考人员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5日(周六)8:00至1月9日(周三)16: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月5日(周六)14:00至17:00,到清华大学曹光彪体育馆现场报名,也可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单位网站(www.tjkpzx.com)下载并填写《2019年天津市事业单位专项引才引进报名表》,于2019年1月9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邮箱地址:rckpzx@126.com)。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格复审通知单》,报考人员应下载并打印《资格复审通知单》。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2月23日(周六)下午14:00至17: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并交纳面试考务费。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2月24日(周日)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3394927
监督电话:23131420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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