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33人)
2019天津市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公布。本次天津市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133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1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3楼人事科(武清区广贤路961号)。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市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工作岗位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相关规定,制定天津市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 招聘对象和人数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岗位:临床岗位64人,护理岗位47人,医技22(其中:影像7人,超声6人,检验7人,心电图2人)
人数:133人
二、 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 护理年龄30周岁以下;医技年龄在40以下;临床年龄在45周岁以下(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且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5岁,只针对临床专业)。
3、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具有天津市户口,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9年天津市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计划》。
(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 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核实了考试作弊、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我院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至1月14日下午5:00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1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3楼人事科(武清区广贤路961号)。
3、提交材料:
(1)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参加此次应聘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如期取得相关证书,应聘程序自动终止。
(三) 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 考察
考察工作由武清二院人事科负责,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出具考察报告。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管理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卫计委审核后,在我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59672507
监督电话:2210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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