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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滨海新区教师招聘公告(620人)

发布:2019-02-13 13:35:07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天津滨海新区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天津滨海新区教师招聘共招620人。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滨海新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滨海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拟为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20名、校医3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
  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⒈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⑶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8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⑷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
  ⑸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
  ⑹博士、留学生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也可报考;
  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⑻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⑼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⑸滨海新区在编教师;
  ⑹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⑺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区教育体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处。笔试、面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一)发布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w.tjbh.gov.cn/)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9:00至3月1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2月25日9:00至3月3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2月25日9:00至3月4日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9年3月5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和综合知识(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校医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9:00至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开始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19年3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天津市或滨海新区户籍的界定时间截止到2019年2月24日(报名开始前一天);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尚在报考过程中的,需提供已通过科目的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非滨海新区户籍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瞒报,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并按违约处理);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五)面试
  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心理教师、高职辅导员、校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报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参加体检人员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发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报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在体检、考察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八)公示
  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其拟聘学校,总成绩并列者,由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拟聘学校岗位表将于选岗前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在报到阶段(截至2019年8月15日),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入职前(截至2019年8月31日)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区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者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办理入职手续后,区教体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由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 022-66896327
  022-652631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监督电话:区教体局 022-66897226
  区人力社保局 022-6530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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