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招聘公告
2019年天津市财政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补充本单位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岗位1个,共招聘1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概况
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为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开展以群众文化为主,开展中华传统文化表演艺术与艺术交流的传承和发展,以“文化惠民”为宗旨,不断丰富百姓精神文化生活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9年4月3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上发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具体招聘信息于2019年4月3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板块,发布岗位招聘计划、报考须知、考试大纲等。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whgbys.tj.gov.cn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板块:www.tjkpzx.com
五、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
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
报名时间:4月15日8:00至4月21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4月15日8:00至4月22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4月 15日8:00至4月23日16:00。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于4月24日通知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4月26日9:00至16:00。
资格审查:本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应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予以答复。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8日8:00开始。
3.笔试时间:5月11日。
4.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财会类)。
5.公布成绩:5月28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6.资格复审:5月29日至6月6日,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由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3.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命制。
4.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18日8:00至6月21日16:00。
5.面试时间:6月22日至6月23日。
6.面试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天津市图书馆复康路馆后门)
7.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8.报送面试成绩:6月24日至6月25日到考评中心报送结构化面谈成绩。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公布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
7月3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中心公告栏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可多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应先提交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政审材料,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可多次递补)。
八、公示
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干部人事处审核后,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和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公告栏张榜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可多次递补)。
九、备案
按照有关规定,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 022-27215948
监督电话:市文化和旅游局干部人事处 022-23318236
十一、本方案中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的工作内容,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的报考须知等文件。
附件: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xls
一、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概况
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为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开展以群众文化为主,开展中华传统文化表演艺术与艺术交流的传承和发展,以“文化惠民”为宗旨,不断丰富百姓精神文化生活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9年4月3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上发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具体招聘信息于2019年4月3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板块,发布岗位招聘计划、报考须知、考试大纲等。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whgbys.tj.gov.cn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板块:www.tjkpzx.com
五、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
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
报名时间:4月15日8:00至4月21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4月15日8:00至4月22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4月 15日8:00至4月23日16:00。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于4月24日通知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4月26日9:00至16:00。
资格审查:本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应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予以答复。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8日8:00开始。
3.笔试时间:5月11日。
4.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财会类)。
5.公布成绩:5月28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6.资格复审:5月29日至6月6日,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由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3.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命制。
4.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18日8:00至6月21日16:00。
5.面试时间:6月22日至6月23日。
6.面试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天津市图书馆复康路馆后门)
7.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8.报送面试成绩:6月24日至6月25日到考评中心报送结构化面谈成绩。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公布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
7月3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中心公告栏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可多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应先提交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政审材料,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可多次递补)。
八、公示
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干部人事处审核后,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和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公告栏张榜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可多次递补)。
九、备案
按照有关规定,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 022-27215948
监督电话:市文化和旅游局干部人事处 022-23318236
十一、本方案中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的工作内容,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的报考须知等文件。
附件: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xls
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
2019年4月3日
2019年4月3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