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考报考条件
2020年天津市考报考条件已公布。根据天津市公务员局组织安排,2020年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招考2242人,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6月29日8:00至7月5日18:00,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时间:7月25日、26日。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公共科目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教程(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订购)复习。面试于9月中旬进行,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可结合2020年天津公务员考试面试系统课程学习。同时,为方便考生第一时间查看2020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有关信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20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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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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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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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
品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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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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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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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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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对象 |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
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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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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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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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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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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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籍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以下可以报考:
(1)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
(2)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
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的,以下情况可以报考:
天津户籍或天津生源残疾人,持有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公务员招考基本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可以报考。
其他情况不限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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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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