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31人)
2019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已公布。本次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31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4月27日下午5点。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拟公开招聘3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共5个单位:
1.中国西藏信息中心。负责《中国西藏》杂志的编辑出版,中国西藏网的建设维护。中国西藏网是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之一,目前以中、英、德、法、藏等5种文字和音视频发布涉藏信息,向世界客观全面地展现西藏的历史和现实。
2.中国新闻社。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之一。是以对外报道为主要新闻业务的国家通讯社,以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与中国有关系的外国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国际通讯社。
3.北京华文学院。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专门招收归国华侨学生的补习学校,是目前中国内地唯一一所专门面向海外华侨华人子弟开展华文教育的专业院校。
4.中央统战部宗教研究中心。主要从事理论探索、文稿起草、调查研究、学术交流,以及涉宗教类图书、音像资料、影视作品的出版审读,主办《宗教与世界》杂志。
5.中国宗教杂志社。主要负责推进宗教理论研究,讲述宗教故事,弘扬优秀宗教文化。主办《中国宗教》月刊、《中国宗教通讯》双月刊等传统纸质媒体;主办与运营微信公众号“微言宗教”、“中国宗教”网站及“中国宗教图片库”等新兴网络媒体。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统一战线事业;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应为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本次招聘不面向留学归国人员;
8.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详见《中央统战部2019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2019年4月17日至4月27日下午5点期间,按要求将有关报名材料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见附表)。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新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3.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安排将于2019年5月10日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开招聘信息平台和中央统战部门户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4.面试和专业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参加专业考试、面试人员。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考察和体检。按笔试、面试(含专业考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考试占面试总成绩的比重不高于5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考察结束后,综合笔试、面试、专业考试、考察、体检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央统战部和有关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58335334、58335283(工作日期间);监督电话:010-58335071。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本公告由中央统战部干部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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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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