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滨海新区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教育系统定向招聘公告(59人)
2019天津市滨海新区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教育系统定向招聘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6日正式挂牌,受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委托承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Tianjin Economic-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rea,缩写为TEDA,音译为泰达)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教育、卫生、文体、民政、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为满足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教育系统决定面向定向高校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此次招聘教师岗位59个。招聘计划见附件1。(附件1:公开招聘计划.xlsx)
二、招聘条件
此次招聘面向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熟悉现代化教学手段,具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服务意识;
3.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4级以上(体育学科以取得学位为标准);
5.国(境)外大学毕业生报考,其所持学历学位证书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第一学历为全国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接本或专升本不具备报考资格;
7.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必备证明材料;
8.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所属党政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如隐瞒报考,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初审
(一)现场报名
请应聘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准备报名材料。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见附件2,需原件,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生活照(原件1张)。
3.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全国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张)、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张)、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1张),其他具体岗位需求所需的证明材料。
5.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院校尚未统一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则由学院出具考生应届身份的证明并盖章同时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章代替。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4月19日(星期五)9:00—13:00
地点: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大路校区)就业中心。
首都师范大学:
时间:4月23日(星期二)9:00—13:00
地点:见本校通知。
天津师范大学:
时间:4月25日(星期四)9:00—13:00
地点:见本校通知。
四、审查考核
招考小组以资料审查、交流问答等方式进行预评分。
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5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50%。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的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泰达教育网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
东北师范大学: 4月19日17:00后。
首都师范大学: 4月23日17:00后。
天津师范大学: 4月25日17:00后。
面试合格线为6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考生将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将根据预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本考点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在泰达教育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方式: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同时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出具考察材料,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泰达教育网公示7天。
八、用工形式
此次招聘的教师为劳动合同制教师。考生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滨海新区各公办中小学教师待遇有关规定执行,适时实施激励机制。
九、试用期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为区域统招,一经录用后根据岗位需要统一调配到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下属各公办中小学。不服从调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公告及招聘计划查询地址
泰达教育网:www.tedaedu.cn
(四)用人单位简介(见附件3)。
(五)本公告由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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