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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卫生计生后勤保障中心招聘派遣制公告

发布:2019-04-30 14:14:55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天津市卫生计生后勤保障中心招聘派遣制公告已公布。本次天津市卫生计生后勤保障中心招聘派遣制5人。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市卫生计生后勤保障中心招聘派遣制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为天津市卫生计生后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5人,主要从事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窗口单位的咨询、接件、受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5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管理类相关专业招聘2名人员;计算机与网络技术、信息化等相关专业招聘2名人员;医学类相关专业招聘1名人员。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接待和窗口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应聘人员从2019年4月30日开始,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查询,公告时间为5天。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http:// www.tjrc.com.cn
  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9:00至5月9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5月7日9:00至5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审核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9年5月11日登录北方人才网查看资格复审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持①个人报名信息(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④报名信息中涉及的其它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等,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阶段。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采取问题答辩的形式。参加面试人员按照审核复审通过人员1:5的比例,进入面试阶段。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空缺的面试人数,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45元。
  面试缴费时间:2019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经批准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八)公示与聘用
  将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天津市医源卫生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薪酬待遇情况可具体电话咨询。
  2、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包括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期间,对不适合做相关工作或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随时解聘。
  3、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2年,合同期满后视工作需要依法续签。
  联系人:孙震强, 联系电话:23337729
 
  天津市卫生计生后勤保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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