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时政热点:科创板正式开板 速度体现创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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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一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地实施。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市场有关各方,扎实细致深入地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科创板平稳开市、稳健运行。
“科创板速度”令人惊讶,凸显出参与各方的创新力度。 短短200多天,从去年11月初的宣告到改革方案逐步清晰再到正式开板,可谓快中有慢,在强调更为包容、开放的同时,也兼顾了严谨、认真,对于关键细节不放松。
围绕科创板的制度创新,证监会、上交所在各个环节的“快、准、稳”也多有体现。今年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同时,中国证监会已起草完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交所已起草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配套规则。由此可见,对于科创板设立的前期准备工作,证监会和上交所各司其职,在相关管理规则设计上既做到了有条不紊,又确保了在规定时间点内完成,从而做到与《实施意见》的同步推出,大大减少了市场各方对于相关规则的等待时间。
在随后的科创板意见征询过程中,上交所密集在各地召开科创板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业界及社会各界意见,一批代表性的创投机构也应邀参与到其中。广泛征求各方对于科创板及硬科技企业的定位、减持、定价及市值等问题,为科创板相关制度的完善打下坚实基础。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实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和配套指引,包括《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两项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等6项主要业务规则,简称为科创板“2+6”制度规则。逐条对比科创板“2+6”制度规则的1月30日征求意见稿和正式发布稿,发现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这8项制度规则共作出了67项重要修改完善,从中可以看出,管理层大量吸收了之前征求意见所获取的各方建议和意见,让相关规则更符合创新型企业融资及发展需求,同时也保障了科创板在规范化、透明化管理上的重要发力点,以及对投资者权益的保障。
由于科创板采用了全新的上市审核方式,对于受理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要求也就大大提升,这也考验着上交所对受理企业的问询。 上交所平均每家40余个问题的首轮问询量,正是做好信披把关的具体体现。6月5日,科创板首批上会企业——微芯生物、安集科技、天准科技3家企业的发行上市均获得科创板上市委同意。6月11日,第二批3家企业过会,13日和17日科创板上市委还将召开审议会,陆续审议福光股份、华兴源创、睿创微纳、澜起科技等8家企业发行上市申请。紧锣密鼓的工作节奏、高强度的审核过程,体现出科创板上市委以高投入换时间的决心与行动。
速度体现创新力度。这张历时七个多月的时间表,生动记载了科创板受理、审核、开板有条不紊的全过程。而随着科创板正式开板,成功过会企业将陆续进入注册、上市通道,新的考验又在等待参与各方。未来,上市企业必须接受长期性的外界审视,在公司经营、打造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成为所在行业有影响力的领头羊上,持续交出令人满意的答卷。在信息公开、服务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保障其权益,合规守法经营等方面兑现承诺,做好同业表率。如果企业做不到以上几点,随时要接受被监管部门问责、投资者用脚投票、股价下跌乃至最终主动或强制退市的命运。而管理者仍要事中事后监管不放松,有错必究,在激活市场自发调节功能的基础上,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用好“有形的手”。唯有如此,才能让科创板这一肩负市场改革重任的模板获得更坚实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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