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公告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15日(7个工作日)。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
招聘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通讯地址(邮编):300380
电 话:23396821,27205051
四、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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