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2020年天津市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公布,2020年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招考2242人,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6月29日8:00至7月5日18:00,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时间:7月25日、26日。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公共科目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教程(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订购)复习。面试于9月中旬进行,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可结合2020年天津公务员考试面试系统课程学习。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实施。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报考政策指南
文章来源:http://gwybm.hrss.tj.gov.cn/ks/index.do?method=detail2&id=ff80808172d9a3920172e563d0b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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