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2020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为满足补充岗位需求,市直机关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我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是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财政补助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天津市示范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保育员9名。详见附件:《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教育工作;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天津市户籍(不含临时性质和挂靠性质的集体户口,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5日);
6.报名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专业为教育学类、医学类、艺术类、文学类、管理学类;
8.普通话水平测试取得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
9.社会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0.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等各环节信息发布均在网上进行,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发布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公告时间:2020年8月5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20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缺考者按零分计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3)报考人员于笔试一周后登录报名网址或到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4)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内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
(2)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0年9月中旬(时间、地点和要求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面试在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督下,由幼儿园组织实施。
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展示和相关技能考试占50%,结构化面谈占5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缺考任一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3.计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3)总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参加面试的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总成绩。
(三)体检
幼儿园对通过笔试、面试人员组织体检,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幼儿园对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幼儿园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后,由单位履行备案手续。
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2020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2020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规定。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上述招聘事项需调整的,将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2-83605779
监督电话:022-83605291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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