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音乐学院招聘通知(第一批,17)
2020天津音乐学院招聘通知(第一批,17)
一、资格复审要求
受疫情推迟的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声乐系声乐主课教师、声乐系钢琴艺术指导教师、管弦系中提琴教师、民族声乐系钢琴艺术指导教师、民乐系贝司教师、手风琴键盘系手风琴专业教师六个岗位,考试时间如下:
二、考试日程安排见附件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须完成天津“健康码”注册。下载《天津音乐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安全承诺书》(附件2),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在初试当天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2.考前14天内,请天津考生不要离津。如考生有发热(体温≥37.3℃)等可疑症状,请及时做好相关就医和防护工作,根据诊疗情况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纳入管理。
3.考前14天内,具有国(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地区旅居史人员,须于考前14天抵津,抵津后不许离津。其中具有国(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自觉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考试当天需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如无法提前抵津,需提供抵津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查询实时信息。
4.从其他省份抵津的考生,需完成考前14天的个人健康状况监测。符合健康条件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5.境外抵津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阴性之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6.对于在考试基地门口体温筛查发现的发热考生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发热考生,将终止考试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由120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按照相应诊疗规范就诊,考生应予以配合。
7、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注意:请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如因疫情发展和防控需要,可能会对考试安排作适当调整,请随时关注人事处网站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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