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招聘条件 |
护理-专科 | 35 | 卫生专技岗 | 护理、助产专业,仅限2020届毕业生报考。 |
2.招聘范围
(1)天津市生源专科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
(2)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专科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0年9月11日,在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网站(www.tj3zx.cn)发布招聘公告。
4.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报名方式: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5日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投递报名材料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tjszxrsc@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三中心-护理专科-姓名。
报名材料:
①护理岗位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
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PDF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笔试命题,我单位负责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资格审核时间、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笔试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将视疫情情况发展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网站(www.tj3zx.cn)公布的最新信息,及时掌握考试安排。
5.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为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一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考生必须参加笔试考试科目,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录用程序。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卫生专技岗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于7个工作日之内公示。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6.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7.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8.录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招聘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招聘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录用。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我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需对上述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的网址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安排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邮箱,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4.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83号
5.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84118130 张老师、叶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020年9月11日
可添加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wwwtjgk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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