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聘思政课教师、心理教师公告
2020年9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聘思政课教师、心理教师公告
为满足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9名、心理教师1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0年9月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心理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
⑷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⑸博士、留学生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
⑹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⑺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⑻思政课教师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⑼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⑸滨海新区在编教师;
⑹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⑻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⑼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此次招聘,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人力资源处。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官网(www.tjbpi.com.cn)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至9月2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至9月2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至9月27日12: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这一比例的,将按照文件要求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报名与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职阶段思政课程、心理健康课程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9月28日9:00起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0年9月29日9:00至11:00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面试人员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思政课教师岗位考生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证明材料;
5.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五)面试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项内容。(试讲考核要求及内容见附件)
面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谈占40分,试讲占60分,及格线6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由9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各项测评要素打分。保留主考官各项要素分数。其他考官打分后,在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应聘人员每项要素得分的平均分即为本项要素最终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为应聘人员的得分。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在体检、考察、报到等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公示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教体局、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区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者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办理聘用手续后,区教体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官网发布的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022-252150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电话: 022-66897226
报考单位监督电话:022-2521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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