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2020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为加强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青年科研骨干群建设,根据国家、天津市及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2020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战略院”)由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1983年)更名,为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战略院定位为天津一流、国内领先的新型科技智库,是围绕国家和天津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议题与关键环节,开展全局性、长远性、方向性、关键性研究的战略研究力量。主要围绕科技战略、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人才与政策、科技创新体系、知识产权、科技管理等,为政府和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决策咨询和管理咨询服务。承担了天津市历次“五年”科技发展规划以及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国家科技统计数据中心、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国家级重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在天津市发挥了高端科技智库的战略引领和决策支撑作用。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本次计划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全日制研究生对待。其中,2018、2019、2020年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2020年专业技术岗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研究能力,对所招聘的岗位有充分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底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明。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2.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3.曾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4.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的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招聘公告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xjs.tj.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10月16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21日16:00。应聘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报考材料发至指定招聘邮箱(zlyzp@tj.gov.cn),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应聘人员须提交报考材料如下:
1.《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专业技术岗应聘报名表》(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4.研究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题、文章、专利等。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中,有不适宜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应聘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战略院办公室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应聘人员提交报考材料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对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明确告知原因。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考官由战略院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每组7人)。面试过程全程录音。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战略院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原则,根据聘用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研究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经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战略院可取消其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战略院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市科技局审核无误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被聘用人员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科技局干部人事处、战略院党群工作部进行指导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
特别提示:
1.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2.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2-24324835
监督电话:022-58832905
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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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 wwwtjgk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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